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新星集团获评大连诚信房企承诺示范单位

新星集团获评大连诚信房企承诺示范单位

2017-03-16

新闻摘要:

2017年3月15日,作为今年“3•15诚信无忧消费周”重要组成部分,大连首届“3•15”商品(服务)品牌消费体验展于大连国际会议中心(东港达沃斯场馆)正式拉开帷幕。

2017年3月15日,作为今年“3•15诚信无忧消费周”重要组成部分,大连首届“3•15”商品(服务)品牌消费体验展于大连国际会议中心(东港达沃斯场馆)正式拉开帷幕。包括新星集团在内的我市多家诚信经营承诺示范企业将携手亮相展会,为我市广大消费者共同献上一场“诚信经营,无忧消费”的品牌盛宴。



作为本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中的一项,大连诚信房地产企业志愿承诺示范单位推选活动,经过持续数周的层层选拨和把关,最终共推选出包括大连新星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11家房企作为本年度“大连诚信房地产企业志愿承诺示范单位”。
据悉,在本届“3•15”商品(服务)品牌消费体验展上,组委会将为大连诚信房地产企业志愿承诺示范单位举行隆重的授牌仪式,而企业代表也将登台宣读《大连房地产诚信企业志愿承诺书》,面向全市消费者,为大连房地产行业的诚信经营发声。



《大连房地产诚信企业志愿承诺书》
为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行业诚信水平,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商品房销售手续合法
依法办理商品房销售手续,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时绝不违规销售。
 二、承诺商品房质量符合工程质量标准
依法进行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确保主体结构质量符合相关承诺,出现质量问题后必定及时修复、造成损失必定依法赔偿。精装修项目的装修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承诺。
三、承诺商品房广告真实合法
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包括售楼书等销售宣传资料,均真实可靠。
四、承诺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平等合法
采用统一标准的示范文本签约,不使用诱导、强迫等不正当手段促成签约,充分尊重购房者的意愿,签订合同时必须提请对方注意补充条款内容,绝不签订虚假销售合同。
五、承诺按约定期限交房
按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交付房屋;延期交房或交付房屋的面积、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相符合的,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主动进行赔偿,并坚决维护购房者的合理退房权益。
六、承诺依法处理商品房面积争议
维护购房者对所购房屋面积计算的知情权,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时,明示购房使用面积和分摊面积内容。签订商品房出售合同时主动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若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时,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方式公正处理。
七、承诺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按规定时间到当地房地产交易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向购房者提供相关资料,协助购房者办理房屋产权证。
八、承诺前期物业管理到位
商品房销售合同包含前期物业服务的内容,并依法承担物业保修等责任;制定或联合制定的业主临时公约,不得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并向购房人明示和说明;依法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交纳物业维修基金,并按规定办理与物业管理企业的承接验收手续,移交物业相关资料。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监督。
 

 
新星集团作为国家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企业,以高瞻远瞩的运营姿态,深耕大连十余载,于大连核心地脉打造新星 •星海中心、新星•国际中心、新星•东港中心三大高端综合体项目,领衔城市生活新体验。
 
新星•星海中心项目占据星海湾——大连最为著名的金融商务区核心,城市名片中心地段,这里拥有亚洲最大的城市广场——星海广场,是大连最高品质的豪华住宅区、也是享誉国内外的旅游胜地;同时周围高端金融商务的汇聚簇拥,更使得项目成为社会名流、城市新贵圈层的私属选择。项目涵盖淘乐汇商业街区、5A级写字间、798精装公寓,披覆蒙德里安华丽建筑外衣,璀璨闪耀城市之心。

上一篇:新星集团引领榜样的力量 下一篇:《八月》今日上映
联系我们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一德街20号新星国际中心
电话:0411-86749666
传真:0411-86749666

技术支持:盈辉科技
备案号:辽ICP备17016488号
版权:大连新星集团有限公司版权所有